有限公司 公司註冊泰國
是由以股本形式劃分的資本,股東的責任組成的那種公司
限於他們各自持有的股份未支付的金額。
成立有限公司
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應按照以下程序處理:
1.必須至少有3個人簽名才能準備備忘錄,然後註冊。 董事收到股份後,必須在公司開會之日起3個月內註冊為公司。
發起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是普通人,不是法人
(2)年滿12歲
(3)必須儲備至少購買1股用於註冊備忘錄的信息
(1)公司名稱(與保留的名稱相同)
(2)總公司所在地(位於哪個省)
(3)公司宗旨
(4)註冊資本必須分為具有相同價值的每股(股份的價值必須至少為5泰銖)
(5)創辦公司的人準備購買股票的名稱,地址,年齡,職業和股份數量
分享)
(6)兩名證人的姓名,地址,年齡
2.備忘錄已註冊後,應執行以下操作:
(1)。 每個發起人都設法保留和購買所有股份
(2)。 保留所有股份後,發起人必須毫不拖延地召開一次認購人大會,這稱為法定會議。
3.會議議程。
(1)通過公司規定(如果有)。
(2)批准發起人為促進公司發展而訂立的任何合同和發生的任何費用。
(3)確定應支付給發起人的金額。
(4)確定優先股的數量(如有),以及優先股的性質和範圍。
(5)確定要配發的全部或部分繳足的普通股或優先股的數量,而不是用貨幣(如果有的話)支付的數量,以及不超過其繳款額的金額。分配普通股或優先股作為已繳股款的服務或財產的描述,應在會議前明確規定
(6)任命第一任董事和審計師並確定其各自的權力。
除非獲得包括有權投票的訂戶總數的至少一半且代表此類訂戶的股份總數的至少一半的多數票,否則法定會議的決議是無效的。
4.發起人應將業務交給董事。
5.董事應要求發起人和認購人以每股不低於股份價值的百分之二十五的現金付款。
6.收完股票價格後,授權董事應準備好請求
公司機構的註冊並提交給註冊商。 關於註冊申請,授權董事應在要求上簽字,並必須在公司法定會議之日起三個月內提交註冊申請。 如果未在指定期限內註冊,
公司法定會議將是無效的,如果要註冊成立公司,應安排會議供有儲備的人再次購買。
3.關於公司設立,是否可以在發起人準備備忘錄的同一天內執行以下步驟,而董事可以要求在該日註冊備忘錄並註冊公司。
(1)應有個人儲備來購買公司可以註冊的所有股份。
(2)安排會議成立公司以審議各項事務以及所有成立公司的人員
公司及所有保留購買股票的人員應出席會議,並應同意會議上的事務。
(3)創辦公司的人將所有事務分配給董事。
(4)董事召集準備購買股份的人,按照民事訴訟的規定支付股份。
商業代碼,該股票的價格已經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