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簽證 在泰國,根據《移民法》簽發了八種主要的簽證類型。 每個類別都限於簽證簽發的目的,並且外國人必須嚴格遵守管理每個簽證類別的規則。 地址或狀態的更改應通知當地警察 24小時內.
- “B”用於商業目的。
- “BA”用於商業或投資。
- 根據投資促進法,“IB”用於投資目的或與投資有關的其他事務。 這是簽證類別,由投資委員會控制簽發。
- 經有關部門或部門批准,“IM”用於投資目的。
- “ED”用於研究或觀察目的。
- 經相關部門或部門批准,“RS”用於在泰國的研究或教育機構進行科學研究或教學。
- “M”用於履行與大眾媒體有關的職責。
- 經有關部門或部門批准,“R”用於宣教工作。
- “EX”用於熟練或專業的工作。
- “O”用於部長規章中規定的其他目的(作為受撫養人,退休人員或運動訓練員;用於家庭團聚,醫療或法律程序)。
在泰國的停留時間取決於簽證類型。
可以延長逗留時間嗎?
根據您的國籍,過境簽證可能會延長7到10天。 同時,旅遊簽證可能
最多可以延長7天或60天(一次30天),具體取決於您的國籍。
此類延期要求政府收取1,900泰銖的手續費。
您還必須提交以下文件申請:
B或B-A類非移民簽證通常一次延長不超過1年
從到達之日起算,IM最長不超過2年,IB最長不超過2到3年
取決於BOI的建議和投資規模。 非移民擴展
簽證要求政府繳納1,900泰銖的費用以及提交證明性公司文件。
停滯不前 抵達泰國後,您的允許停留時間將被蓋在護照上。
在泰國,護照和簽證控制是嚴格的程序,違反者將受到處罰。 如果您逾期,您
在允許停留時間屆滿日期之後的每一天,將必須支付500泰銖的罰款
最高金額為20,000泰銖。 罰款可在您入境時在入境處或機場支付。
離開。 如果您不能為超期支付罰款,您將被拘留在移民拘留所。
中央。
簽證變更 如果您已經通過旅遊簽證在泰國,則可以在以下情況下申請非移民簽證:
需要在泰國待更長的時間。 該程序可以在國內完成。 但您必須申請
在當前簽證到期之前不少於29天的簽證類型變更,但是
需要提交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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